本文对于数论的开头部分做一个简介。
整除
定义
设 ,。如果 ,使得 ,那么就说 可被 整除,记作 ; 不被 整除记作 。
整除的性质:
- 设 ,那么 。
- 设 ,那么 。
- 设 ,那么 。
约数
定义
若 ,则称 是 的 倍数, 是 的 约数。
是所有非 整数的倍数。对于整数 , 的约数只有有限个。
平凡约数(平凡因数):对于整数 ,、 是 的平凡约数。当 时, 只有两个平凡约数。
对于整数 , 的其他约数称为真约数(真因数、非平凡约数、非平凡因数)。
约数的性质:
- 设整数 。当 遍历 的全体约数的时候, 也遍历 的全体约数。
- 设整数 ,则当 遍历 的全体正约数的时候, 也遍历 的全体正约数。
在具体问题中,如果没有特别说明,约数总是指正约数。
带余数除法
余数
设 为两个给定的整数,。设 是一个给定的整数。那么,一定存在唯一的一对整数 和 ,满足 。
无论整数 取何值, 统称为余数。 等价于 。
一般情况下, 取 ,此时等式 称为带余数除法(带余除法)。这里的余数 称为最小非负余数。
余数往往还有两种常见取法:
- 绝对最小余数: 取 的绝对值的一半的相反数。即 。
- 最小正余数: 取 。即 。
带余数除法的余数只有最小非负余数。如果没有特别说明,余数总是指最小非负余数。
余数的性质:
- 任一整数被正整数 除后,余数一定是且仅是 到 这 个数中的一个。
- 相邻的 个整数被正整数 除后,恰好取到上述 个余数。特别地,一定有且仅有一个数被 整除。
最大公约数与最小公倍数
关于公约数、公倍数、最大公约数与最小公倍数,四个名词的定义,见 最大公约数。
Warning
一些作者认为 和 的最大公约数无定义,其余作者一般将其视为 。C++ STL 的实现中采用后者,即认为 和 的最大公约数为 1。
最大公约数有如下性质:
- ;
- ;
- 若 ,则 ;
- ;
- 。进而 ;
- 对不全为 的整数 和非零整数 ,;
- 对不全为 的整数 ,若 ,则 ;
- 。
最大公约数还有如下与互素相关的性质:
- 若 且 ,则 ;
- 若 、 且 ,则 ;
- 若 ,则 ;
- 若 ,则 。特别地,若 ,则 ;
- 对整数 ,若 ,且 ,则 。
最小公倍数有如下性质:
- ;
- ;
- 若 ,则 ;
- 若 ,则 ;
- 。进而 ;
- 若 ,则 ;
- ;
- ;
- 。
最大公约数和最小公倍数可以组合出很多奇妙的等式,如:
- ;
- ;
- 。
这些性质均可通过定义或 唯一分解定理 证明,其中使用唯一分解定理的证明更容易理解。
互素
定义
若 ,则称 和 互素(既约)。
若 ,则称 互素(既约)。
多个整数互素,不一定两两互素。例如 、 和 互素,但是任意两个都不互素。
互素的性质与最大公约数理论:裴蜀定理(Bézout’s identity)。见 裴蜀定理。
辗转相除法
辗转相除法是一种算法,也称 Euclid 算法。见 最大公约数。
素数与合数
关于素数的算法见 素数。
定义
设整数 。如果 除了平凡约数外没有其他约数,那么称 为 素数(不可约数)。
若整数 且 不是素数,则称 为 合数。
和 总是同为素数或者同为合数。如果没有特别说明,素数总是指正的素数。
整数的因数是素数,则该素数称为该整数的素因数(素约数)。
素数与合数的简单性质:
- 大于 的整数 是合数,等价于 可以表示为整数 和 ()的乘积。
- 如果素数 有大于 的约数 ,那么 。
- 大于 的整数 一定可以表示为素数的乘积。
- 对于合数 ,一定存在素数 使得 。
- 素数有无穷多个。
- 所有大于 的素数都可以表示为 的形式 2。
算术基本定理
算术基本引理
设 是素数,,那么 和 至少有一个成立。
算术基本引理的逆命题稍加修改也可以得到素数的另一种定义。
素数的另一种定义
对整数 ,若对任意满足 的整数 均有 或 成立,则称 是素数。
Tip
这个定义的动机可以从 素理想 中找到。
算术基本定理(唯一分解定理)
设正整数 ,那么必有表示:
其中 是素数。并且在不计次序的意义下,该表示唯一。
标准素因数分解式
将上述表示中,相同的素数合并,可得:
称为正整数 的标准素因数分解式。
算术基本定理和算术基本引理,两个定理是等价的。
同余
定义
设整数 。若 ,称 为 模数(模), 同余于 模 , 是 对模 的 剩余。记作 。
否则, 不同余于 模 , 不是 对模 的剩余。记作 。
这样的等式,称为模 的同余式,简称 同余式。
根据整除的性质,上述同余式也等价于 。
后文中,如果没有特别说明,模数总是 正整数。
式中的 是 对模 的剩余,这个概念与余数完全一致。通过限定 的范围,相应的有 对模 的最小非负剩余、绝对最小剩余、最小正剩余。
同余的性质:
- 同余是 等价关系,即同余具有
- 自反性:。
- 对称性:若 ,则 。
- 传递性:若 ,则 。
- 线性运算:若 则有:
- 。
- 。
- 设 和 是两个整系数多项式,,且 ,则对任意整数 均有 。进而若 ,则 。
- 若 , 则 。
- 若 ,则当 成立时,有 。
- 若 ,则当 成立时,有 。
- 若 ,则当 成立时,有 。若 能整除 及 中的一个,则 必定能整除 中的另一个。
还有性质是乘法逆元。见 乘法逆元。
同余类与剩余系
为方便讨论,对集合 和元素 ,我们引入如下记号:
- ;
- ;
- ;
- 。
同余类
对非零整数 ,把全体整数分成 个两两不交的集合,且同一个集合中的任意两个数模 均同余,我们把这 个集合均称为模 的 同余类 或 剩余类。用 表示含有整数 的模 的同余类。
不难证明对任意非零整数 ,上述划分方案一定存在且唯一。
由同余类的定义可知:
- ;
- ;
- 对任意 ,要么 ,要么 ;
- 若 ,则对任意整数 均有 。
注意到同余是等价关系,所以同余类即为同余关系的等价类。
我们把模 的同余类全体构成的集合记为 ,即
不难发现:
- 对任意整数 ,;
- 对任意与 互质的整数 ,。
由 商群 的定义可知 ,所以有时我们也会用 表示 。
由 抽屉原理 可知:
- 任取 个整数,必有两个整数模 同余。
- 存在 个两两模 不同余的整数。
由此我们给出完全剩余系的定义:
(完全)剩余系
对 个整数 ,若对任意的数 ,有且仅有一个数 使得 与 模 同余,则称这 个整数 为模 的 完全剩余系,简称 剩余系。
我们还可以定义模 的:
- 最小非负(完全)剩余系:;
- 最小正(完全)剩余系:;
- 绝对最小(完全)剩余系:;
- 最大非正(完全)剩余系:;
- 最大负(完全)剩余系:。
若无特殊说明,一般我们只用最小非负剩余系。
我们注意到如下命题成立:
- 在模 的任意一个同余类中,任取两个整数 均有 。
考虑同余类 ,若 ,则该同余类的所有元素均与 互质,这说明我们也许可以通过类似方式得知所有与 互质的整数构成的集合的结构。
既约同余类
对同余类 ,若 ,则称该同余类为 既约同余类 或 既约剩余类。
我们把模 既约剩余类的个数记作 ,称其为 Euler 函数。
我们把模 的既约同余类全体构成的集合记为 ,即
Warning
对于任意的整数 和与 互质的整数 ,,但是 不一定为 。这一点与 不同。
由 抽屉原理 可知:
- 任取 个与 互质的整数,必有两个整数模 同余。
- 存在 个与 互质且两两模 不同余的整数。
由此我们给出既约剩余系的定义:
既约剩余系
对 个整数 ,若 ,且对任意满足 的数 ,有且仅有一个数 使得 与 模 同余,则称这 个整数 为模 的 既约剩余系、缩剩余系 或 简化剩余系。
类似地,我们也可以定义最小非负既约剩余系等概念。
若无特殊说明,一般我们只用最小非负既约剩余系。
剩余系的复合
对正整数 ,我们有如下定理:
-
若 ,令 分别为模 的 完全 剩余系,则对任意与 互质的 均有:
为模 的 完全 剩余系。进而,若 ,令 分别为模 的 完全 剩余系,则:
为模 的 完全 剩余系。
证明
只需证明对任意满足 的 ,,都有:
实际上,由 ,我们有 ,进而 ,由 可知 ,进而有 。
进一步,,则 ,即 。
因此,
-
若 ,令 分别为模 的 既约 剩余系,则:
为模 的 既约 剩余系。
Tip
该定理等价于证明 Euler 函数为 积性函数。
证明
令 分别为模 的完全剩余系,我们已经证明了
为模 的完全剩余系。令 ,显然 为模 的既约剩余系,所以我们只需证明 即可。
显然 。
任取 ,其中 且 ,有 ,由 可得
因此可得 且 ,即 。
任取 ,其中 且 ,有 且 ,由 可得
因此可得 ,即 。
综上所述,
为模 的 既约 剩余系。
数论函数
数论函数(也称算术函数)指定义域为正整数的函数。数论函数也可以视作一个数列。
积性函数
定义
在数论中,若函数 满足 ,且 对任意互质的 都成立,则 为 积性函数。
在数论中,若函数 满足 且 对任意的 都成立,则 为 完全积性函数。
性质
若 和 均为积性函数,则以下函数也为积性函数:
对正整数 ,设其唯一质因数分解为 ,其中 为质数。
若 为积性函数,则有 。
若 为完全积性函数,则有 。
例子
- 单位函数:。(完全积性)
- 恒等函数:, 通常简记作 。(完全积性)
- 常数函数:。(完全积性)
- 除数函数:。 通常简记作 或 , 通常简记作 。
- 欧拉函数:。
- 莫比乌斯函数:,其中 表示 的本质不同质因子个数。
加性函数
定义
在数论中,若函数 满足 且 对任意互质的 都成立,则 为 加性函数。
在数论中,若函数 满足 且 对任意的 都成立,则 为 完全加性函数。
加性函数
本节中的加性函数指数论上的加性函数 (Additive function),应与代数中的 Additive map 做区分。
性质
对正整数 ,设其唯一质因数分解为 ,其中 为质数。
若 为加性函数,则有 。
若 为完全加性函数,则有 。
例子
为方便叙述,令所有质数组成的集合为 .
- 素因数分解中 的重数:,其中,。(完全加性)
- 所有质因子数目:。(完全加性)
- 相异质因子数目:。
- 所有质因子之和:。(完全加性)
- 相异质因子之和:。
取整函数
对于实数 ,定义 下取整函数(floor function)和 上取整函数(ceiling function)分别为
利用下取整函数,一个实数可以分解为整数部分和小数部分:。其中, 表示 的小数部分。
取整函数有如下基本性质:()
- 。
- 。
- 。
- 。
- 。
- 和 都是关于 的单调弱增函数。
证明关于下(上)取整函数的等式经常用到如下等价形式:()
- 。
- 。
证明关于下(上)取整函数的不等式经常用到如下等价形式:()
- 。
- 。
- 。
- 。
涉及和、差的性质如下:()
- ,且恰有一个等号成立。
- ,且恰有一个等号成立。
- 。
- 。
涉及商的性质如下:()
- 。
- 。
- 。
- 对于 ,有 。
其中,第二条和第三条性质都可以看作是如下结论的直接推论:
-
设 为连续单增函数,且只要 ,就有 ,那么
证明
由对称性,只需要证明第一个等式。如果 是整数,那么命题显然。否则,。由 和下取整函数的单调性可知,。如果等号不成立,那么设 ,它满足 ,这等价于 。由 的连续性可知,存在 使得 。因为 ,所以 ,这与 的定义矛盾。故而,等号成立,即 。
最后是一组关于带有取整函数的求和式的结论:()
- 。
- 。
- 。
- 。
- 。
- 当 时,。
- 当 时,。
这些乃至更一般的类似形式求和式的推导可以参考 类欧几里得算法 页面。
取整函数的更多性质以及应用可以参考如下页面:
- 取模运算:。它可以用于 优化整数取模运算。
- 利用 Gauss 引理证明 二次互反律。
- 数论分块,尤其是它的性质证明部分。
- 计算阶乘中素数因子幂次的 Legendre 公式。
- Beatty 数列、Rayleigh 定理以及 Wythoff 博弈。
参考资料与注释
- 潘承洞,潘承彪。初等数论。北京大学出版社。
- Floor and ceiling functions - Wikipedia
- Graham, Ronald L., Donald E. Knuth, and Oren Patashnik. “Concrete mathematics: a foundation for computer science.” (1989).